阅读数:2026年01月08日
新年伊始,湖北省一纸《关于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的通知》的出台,在储能行业激起千层浪。这份文件明确对电网侧独立储能给予容量电费补偿,标准暂定为165元/千瓦·年。这看似简单的数字,却可能成为改写储能行业收益模式的里程碑事件。

01从“被配套”到“被定价”:储能迎来确定性收益保障
回顾前两年,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位置颇为尴尬。在大多数新能源项目中,它更像是一个被顺带装上去的附属配置——要么被强制配建却赚不到钱,要么依靠一次次电价套利,在不确定性中艰难求生。
直到2025年初,“136号文”明确提出不得强制要求新能源配置储能,迫使行业直面一个现实问题:当政策不再兜底,储能还能靠什么活下去?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,容量电价补偿机制的出现显得格外关键。这并非一次简单的补贴延续,而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转向。
具体来看,湖北给出的年度容量电价为165元/千瓦·年,月度容量电费按照月度容量电价和月度平均可用容量确定。相关费用纳入系统运行费,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,按月滚动清算。这意味着独立储能项目首次获得了稳定的基础性收入来源。即便电价波动不如预期,项目也不至于零收入运行,显著降低了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。

02能力付费:不再是“躺着拿钱”
但需要强调的是,这绝不是“躺着拿钱”。湖北的容量补偿机制,把“能力付费”四个字写进了政策里。
一方面,严格考核项目的实际放电能力。项目实际最大放电功率或单次放电电量未达到申报值98%的,将面临阶梯式处罚:月内发生两次扣减当月容量电费的10%,发生三次扣减50%,发生四次及以上则扣减100%。
另一方面,考核全年等效充放电次数,确保储能不是“建而不用”。若电化学储能全年等效充放电次数低于240次,当年容量电费仅能回收20%。
换句话说,只有真正“靠得住、用得上、调得动”的储能,才能把这份容量电价稳稳拿走。
03商业闭环:从“活不下去”到“可持续”
截至目前,湖北、甘肃、宁夏、河北、内蒙古、广东、浙江、山东、新疆等近十个省份已出台或明确探讨独立储能的容量补偿机制。无论标准高低,释放出的信号高度一致:储能正在从“有没有”走向“好不好”。
但行业更关心的是:容量电价,真的能撑起储能的商业闭环吗?答案是:容量电价并非万能解药,但确实是关键一步。原因很简单:它为储能提供了可预测、可持续的基础现金流。
以100MW/200MWh独立储能项目为例,在没有容量补偿前,项目盈利主要依赖辅助服务、电力现货套利和少量容量租赁收入,往往处于亏损状态。广东案例显示,该类项目年度综合成本约4427万元,而收入仅约4084万元。
但引入容量电价后,局面立即改变。按广东100元/千瓦·年的标准,项目每年可额外获得约1000万元收入,不仅可以覆盖亏损,还能显著改善现金流,实现从“勉强维持”到“可持续运营”的转变。这正是容量电价的意义——它不是替储能赚快钱,而是帮储能止血、托底。

04行业逻辑转变:三类企业将脱颖而出
当容量电价成为共识,储能行业的竞争逻辑正在发生根本性改变。过去“谁装得快谁占位”的逻辑正在失效,因为容量电价只奖励“关键时刻靠得住”的项目。
未来最具竞争力的将是三类企业:
第一,系统集成能力突出的玩家。“重销售、轻运维”模式将被淘汰,懂调度、善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企业将占据优势。
第二,资产运营专家。能把容量收益、现货收益、辅助服务收益打包管理、持续优化的运营型玩家更具竞争力。
第三,技术路径稳健的企业。短期靠低价中标、牺牲可靠性的方案,会在容量电价体系下迅速暴露劣势。
从更宏观角度看,容量电价政策的核心不是给储能发钱,而是逼储能回归电力系统的本职角色——提供确定性调节能力。某种程度上,这比装机爆发更重要。因为只有当收益与能力真正挂钩,储能行业才算真正走出了政策襁褓,进入成熟竞争阶段。能力付费的时代,已经到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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